我国行政诉讼中“保护规范理论”的渐变和修正  被引量:7

The Gradual Change and Amendment of “Protection Norm Theory” in China’s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无风 Chen Wufeng

机构地区:[1]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杭州310018 [2]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杭州310018

出  处:《浙江学刊》2020年第6期152-159,共8页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  金: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基于类型化的行政协议规则设计和适用研究”(20NDJC121YB)。

摘  要:刘广明案引入"保护规范理论",仍未能带来稳定、客观化的原告资格判断框架。在后续多个案件中,规范保护意图的解释路径发生渐变。联立公司案中,保护规范的识别范围由"实际依据的法律"变为"依据和应当参酌的法律",从而使判断关键词由"应当保护的权益"变为"应当考虑的权益或负担",扩大了原告资格的范围,但也增加了保护规范识别和援引的不确定性。殊途同归的是,美国法上原告资格判断要件也关注受损权益和法律间的关系,其中"利益区间"判断思路,将法律附带保护或规制的对象纳入利害关系人,无须扩张保护规范的识别范围,但同样有扩大原告资格的功能,或有借鉴余地。

关 键 词:保护规范理论 联立公司案 原告资格 利益区间 

分 类 号:D925.3[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