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取暖费报销,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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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北方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老年》2020年第23期57-57,共1页Elderly Chinese

摘  要:案例介绍张某贤老人于1962年参加工作,系锦州市某厂车间操作工。于1990年4月退休,于2010年12月29日因病死亡。2009年初,该厂经改制,变更为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前后,自2008年至张某贤去世的3年间,企业未给张某贤交纳取暖费(其中改制前欠费1年,改制后欠费2年),为确保冬季取暖,张某贤老人不得不自己交纳。张某贤去世后,其一双儿女吕宝明、吕宝凤二人曾多年多次找公司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但一直未能解决。

关 键 词:企业改制 退休职工 法定义务 欠费 冬季取暖 锦州市 

分 类 号:F27[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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