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杭州330100 [2]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浙江丽水323000
出 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29-38,共10页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检察机关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研究”(GJ2020B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犯罪主观方面是刑事证明的难点,防卫意图的证明更具有特殊性,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应当遵循从客观到主观的证明机制,对客观方面应当从更全面、更广泛的维度来判断。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只能是控方,对于"正当防卫"抗辩,辩方只有说明义务,没有举证责任,将证明责任转移于辩方的做法不仅违背法律的规定,更有悖于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与人权保障的司法价值。正当防卫案件的证明包括行为事实与不构成正当防卫两个层面,对正当防卫任一个构成要件不成立的证明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可否定行为的防卫性质,不能达到这一证明要求则不能排除正当防卫的合理怀疑。法官需注重"经验法则"在正当防卫案件证明中的运用,突破现有证据类型的限制,在证据相互印证存在困难的基础上发挥法官的心证作用,以全方位解决正当防卫的司法证明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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