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谁来负责?今后买到问题食品要这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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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大众科学》2020年第11期52-55,共4页China Public Science

摘  要:只要没吃出毛病,就不用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不可以。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临近年底,不少吃货们又开始准备剁手囤货了!但消费过程中,大家却难免"踩雷"。买了假冒伪劣食品怎么索赔?电商平台误导消费者谁担责?预包装食品找不到生产日期怎么处理?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针对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给出明确回答。

关 键 词:民事纠纷案件 惩罚性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 司法解释 食品安全 预包装食品 电商平台 假冒伪劣食品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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