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制度的建构  

The Construction of Litigant System in Civil Public Interests Lawsuit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若阳 WANG Ruo-yang(不详)

机构地区:[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出  处:《运城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7-11,共5页Journal of Yuncheng University

摘  要:与私益诉讼相比,民事公益诉讼具有公共利益保护特殊性的特点,使其在当事人程序设置上应当有不同于私益诉讼的特殊规则。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被分散规定在各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基本法对其规定较为单一,使得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制度缺乏体系化,在当事人权利义务方面适用普通民事诉讼当事人制度出现不兼容问题。因此,应当厘清民事公益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范围,准确定位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原告地位,取消诉前程序限制,建构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制度,以更好地对公共利益进行系统化的保护。

关 键 词:公共利益 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 当事人制度 

分 类 号:D925[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