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屠宰企业落实待宰静养制度的执法实践探讨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赵强 

机构地区:[1]开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开封475000

出  处:《河南畜牧兽医(市场版)》2021年第4期41-41,共1页Hena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摘  要:对生猪实行待宰静养制度,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是农业部门的监管重点。待宰静养,关乎着猪肉质量安全,同时对打击遏制生猪注水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作用目的1.1保障肉品品质生猪从养殖场运往屠宰场的过程中,经过长途运输、风吹日晒、冷热交替、道路颠簸等各种应激反应,机体会产生各种生理应激,体内产生激素、毒素等,从而引起生猪应激综合征。

关 键 词:猪应激综合征 长途运输 生理应激 生猪屠宰 应激反应 农业部门 肉品品质 静养 

分 类 号:S851.2[农业科学—预防兽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