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财税适度分离”的增值税费用化会计处理模式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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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琴 李岩岩 苑振前 

机构地区:[1]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2]南京永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苏南京210000

出  处:《财会通讯》2021年第11期106-110,共5页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  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国内外研究发现"财税合一"的增值税会计无法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税负以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文章从累计造假千亿的康美药业舞弊案出发,说明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当前采用的"财税合一"增值税会计没有对增值税费用化,使增值税在利润表外循环,无法成为预测利润的费用项目,给舞弊提供机会。因此文章提出构建"财税适度分离"的增值税费用化会计处理模式,分离的程度应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财税差异程度和协调成本决定。"适度"体现在,对进项税额差异不进行确认,而对于销项税额差异进行会计确认。该模式实务操作简单,应用性强,并且能够充分体现"减税降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红利,可以提高企业采用费用化模式的积极性。

关 键 词:营改增 财税适度分离 费用化 

分 类 号:F27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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