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出 处:《湖北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108-115,共8页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 金: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项目“当代‘人学’文论观念嬗变研究”(19QM49);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近40年文学理论问题论争研究与文献整理”(19AZW002)。
摘 要:文学主体论内在包含着主体属性和文学属性两个相关联的理论层面,且每个层面均有丰富的含义。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文学主体性”理论侧重个体自由和文学自主,对于唤起文学主体自觉和促进文学自由创作具有重要意义,但过于强调个人主体性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后提出的“文学主体间性”理论,申张主体的交互性和审美超越,有助于克服此前主体性理论的缺陷,不过也仍有自身的局限性。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后人类纪的联合主体”“媒介性主体性”等概念,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文学主体变革,重视主体的人—机联合体形态,拓展了主体的媒介性存在属性,但对文学审美的认识陷入了混沌。新时代文学主体论观念的发展必然要求协调个体、群体、间性、媒介多重维度,实现主体性与文学审美在存在论和人生论层面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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