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院校教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方法及风险防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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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梅祥娣[1] 

机构地区:[1]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江苏常州213164

出  处:《中国管理信息化》2021年第17期46-47,共2页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

摘  要: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除提高了起征点和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其基本核心就是采用“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高职院校教师由于从事教育、科研工作,除单位的工资酬金外,还有稿酬、讲课费、专利收入等,文章以列举案例的方式说明年终汇算清缴对全年收入和支出进行整体核算,以便准确计算应纳税额,退回之前分月预缴时多缴的税款或补足少缴税款。同时汇算清缴也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如果纳税人少缴了税款超过400元,又不办理汇算清缴,则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面临不同的法律责任,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 方法 风险防范 

分 类 号:G475[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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