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对违法所得财物未判决的纠正路径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长坤[1] 张亚男 

机构地区:[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1年第29期41-43,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刑事判决主文应当重视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作出处理。实践中,一审未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判决处理的情形时有发生,二审对此类情形的处理并不一致。有的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增加相应判项,有的先行维持原判并告知一审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关 键 词:审判监督程序 犯罪分子 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 二审法院 判决主文 违法所得 裁判要旨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