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张鸿巍[1] ZHANG Hong-wei
机构地区:[1]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广东珠海519070
出 处:《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110-119,共10页Journal of Chinese Youth Social Science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未成年人司法法》立法建议稿”(课题编号:18AFX010);广东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与基层治理研究”(课题编号:2019GXJK018);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留守儿童社会适应促进与反社会预防评估”(课题编号:19JNZX2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作为刑事案件公开审理的例外规则,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予不公开审理,体现出对减少未成年人污名化的认知及对其矫正自新的期待。然而辗转于公众知情权与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的现实冲突下,一些未成年人恶性暴力刑事案件亦面临是否予以公开审理及若公开审理所适用特定规则等考量。基于“儿童最佳利益”原则,本文建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宜由目前绝对不公开审理改为相对不公开审理,并提出严格限定可予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范围、审慎设计有条件附程序的公开审理流程、稳妥考量适格人员有限旁听及媒体有限报道、认真赋予未成年被告人申请公开审理的权利、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作用发挥及机制保障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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