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督护别解———以北朝墓志、碑记、造像记为中心  

Another Explanation about the Zongzhu Supervision Protection:Taking Inscription on the Gravestone,Tablet and Statues in Northern Dynasties as the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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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姚立伟 Yao Liwei

机构地区:[1]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  处:《中国典籍与文化》2021年第4期35-43,共9页Chinese Classics & Culture

摘  要:受史料限制,学界关于宗主督护的解释各异,有较大分歧。北朝墓志、碑记、造像记等石刻资料中多有宗主、督护的记载。宗主督护实际是州郡佐吏督护郡县的制度,督护郡县的州郡佐吏被称为宗主。宗主督护的存在时间上限为西晋,下限是北齐、北周。北魏沿用宗主督护,是朝廷与地方势力博弈的结果。三长制的推行并非代替宗主督护,而是匡正其所造成的统治难以深入乡里的弊端。三长制推行后,宗主督护依然存在。

关 键 词:宗主督护 石刻资料 郡县佐吏 北朝 

分 类 号:D691[政治法律—政治学] K877.4[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K239.2[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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