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的不动产,多数份额权利人能否直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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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石晨谊 

机构地区:[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不动产登记局)

出  处:《中国不动产》2021年第12期36-37,共2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多数份额权利人向共有人之外转让不动产的全部,只是对于少数份额权利人的应有部分有权代为处分,不能以此剥夺少数份额权利人的优先购买多地咨询案例,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的担心子女未经允许或未告知即将房屋出售,将产权设定为按份共有,父母占1%份额,子女占99%。有的还提出签订不得擅自转让房产的合同,并希望能将该限制性约定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以防止房子被子女擅自卖掉。

关 键 词:按份共有 不动产登记簿 应有部分 擅自转让 优先购买 房屋出售 房产 咨询案例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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