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刘坤轮[1,2]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法律与伦理》2021年第1期22-34,共13页Law and Ethics
基 金: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学训一体实践前置:创新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摘 要:法律职业伦理在理论层面应当如何展开?有没有共同的研究框架和研究工具,用以分析共同的问题?对于当前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来说,这一问题非常重要。但当前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知识体系,从知识体系的角度来看,只有少数的研究者实现了知识体系的构建;从研究领域来审视,目前只是粗线条地确定了研究领域的共识对象;从共同的研究基础来看,目前仍处于碎片化状态。要找到法律职业伦理知识体系所存在的共同理论基础和研究领域,最主要者就是寻求到能够串起整个法律职业伦理知识体系的核心问题,并由此建构起核心概念。对于当前法律职业伦理的知识体系,学界应树立法律职业的法律角色优先于社会角色,不同法律职业之间的共性优先于个性的指导思想。其中价值问题主要涉及道德性和非道德性、公共性和技术性、自治性和他治性之间的价值冲突,行为问题主要包括保密、禁止性帮助、利益冲突、竞争、诚信、忠诚和勤勉等方面。这些问题构成了法律职业伦理共同的理论基础和研究领域,而这对于一门法学二级学科则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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