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35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林文学[1] 付金联[1] 周伦军[1]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2年第7期43-50,共8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为正确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秩序,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以下简称原解释)进行了修订,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零容忍要求,依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

关 键 词:民事赔偿案件 虚假陈述 理解与适用 《规定》 零容忍 证券市场 侵权 证券发行 

分 类 号:D922.287[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