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改革下高等司法职教人才培养模式的革新趋势分析——以1+X证书制度实施影响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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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田加知[1] 闫燕 

机构地区:[1]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出  处:《广东教育(职教)》2022年第4期14-17,共4页

基  金:2020年度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JGGZKZ2020090,主持人:田加知);2020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编号:2020WQNCX154,主持人:田加知)。

摘  要:司法职业院校作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0年代初办学以来,由司法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专门培养司法职业教育人才,承载着培养司法行政系统警察、司法警察、基层法律事务工作者和安全防范保卫技术人才的重任。历经近40年的发展,司法警官职业院校经过了由中专向大专办学的层次升格、由公安部(厅)向司法部(厅)的行政隶属变更、劳动改造干部学校与司法学校合并、专业培养范围拓宽等,使得高等司法职业教育形成了特殊行业办学、专门专业培养、特定人才培养规格的办学机制和培养模式。

关 键 词:司法职业 部属院校 省属院校 干部学校 司法警察 行政隶属 行业办学 职教改革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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