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当天上班 用人单位可否用补休代替加班费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谢炳城 

机构地区:[1]深圳华创印刷有限公司

出  处:《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2年第5期55-55,共1页

摘  要:我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根据公司规定,每周五至周二为正常工作日,周三、四为休息日。“五一”劳动节前夕,公司发出通知称,节假日客流量大,劳动节当天全体员工上班,等节日过后公司给予员工补休一天,不另外计发加班费。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

关 键 词:《劳动法》 加班费 用人单位 劳动节 工作日 国庆节 

分 类 号:D922.5[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