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推翻”类免证事实否定规则之检视与重构  

Examin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Enough to Overturn” the Negation of the Factuality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旭 CHEN Xu

机构地区:[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出  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2022年第2期56-61,共6页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Economy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16BFX034)。

摘  要:当事人提出免证事实否定之时,“足以推翻”意在为其提供指示性引导并提醒法官更为谨慎地审理。然而,司法实务中,对预决事实“足以推翻”的证明标准运用不一,对公证文书事实“足以推翻”的程度难以达到司法解释所定义的标准,实际结果均与立法初衷相违背。究其本因,是有关民事诉讼免证事实的相关法律不够缜密,法官在裁判文书中的逻辑论证过于粗疏。走出困境的关键在于明确“足以推翻”的证明标准为高度盖然性,适当限制法官自由心证,发布指导性案例以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将公证文书事实剥离“足以推翻”。

关 键 词:民事证据规定 免证事实 足以推翻 证明标准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