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伴随式城市设计到总设计师制  被引量:7

FROM ACCOMPANYING URBAN DESIGN TO THE SYSTEM OF CHIEF DESIG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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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廖凯 孙一民[2] 王富海 林毅 王晓东[5,6] 黄宇东[7,8] 王泽坚 安健[10] 单樑 杨旭[12] 

机构地区:[1]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 [2]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3]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4]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中国香港 [5]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6]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 [7]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8]中心城区“一心两轴三片区”建设现场指挥部 [9]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10]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城市交通研究院(智能研究院) [11]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出  处:《当代建筑》2022年第5期8-18,共11页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摘  要:2018年,深圳、广州、上海等城市相继开展总设计师制探索城市设计实施机制。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询意见首次将“城市总建筑师制度”提升到法律层面。当前,全国多个城市重点地区推行城市总设计师制度,有些围绕片区规划设计成果推进空间品质管控,也有根据规划单元建设要求进行需求协同。尽管多数处于探索阶段,但也为我国城市设计实施管控提供有效的经验支撑。深圳作为中国最早试点城市之一,城市总设计师制度成为城市设计实施制度的一种探索,已初步展现其效果和未来发展的可能性。

关 键 词:城市设计实施 规划单元 征询意见 城市重点地区 总建筑师 伴随式 试点城市 片区规划 

分 类 号:TU984[建筑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F299.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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