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的理解与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第29条的选择适用关系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潘勇锋[1]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2年第17期23-27,共5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156号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案例选编过程2016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人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陛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裁定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关 键 词:指导性案例 执行异议 参照适用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 王岩 裁判要点 再审申请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6.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