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直播+”,小心这些法律隐患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苏航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东西南北》2022年第5期80-80,共1页

摘  要:主流媒体在采取“直播+”这一传播形式时应提高合规审查标准,原则上可通过商业直播标准进行“超额”审核,而不可依赖经验、麻痹大意。在日益凸显的传播新格局面前,主流媒体纷纷利用在线直播进行内容创新,“直播+”成为媒体融合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关 键 词:主流媒体 在线直播 法律隐患 合规审查 传播形式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