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项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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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邢红枚[1] 张丽霞(文/图) 

机构地区:[1]中华女子学院学报法学院

出  处:《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2年第5期F0003-F0003,共1页Journal of China Women's University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场域,家庭法治教育具有初始性、延续性、潜化性及贴近性和深入性等特有性质。如何让家庭深入参与到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中,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国社会法治化管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 键 词:青少年法治教育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青少年权益 社会文明建设 特有性质 家庭参与 法治化管理 依法维护 

分 类 号:D669.5[政治法律—政治学] D920.0[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G78[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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