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来稿中“实验动物”描述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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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本刊编辑部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西南医科大学学报》2022年第5期446-446,共1页Journal of Southwest Medical University

摘  要:根据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对实验动物的管理条例实施要求,本刊对论文中有关实验动物的描述要求如下:(1)交待动物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2)遗传背景或其来源。(3)性别、年龄、体质量及健康状况。(4)微生物检测状况。(5)质量等级及合格证书号。(6)饲养与实验环境。(7)对实验动物的处理方式应符合动物伦理要求,并经相关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8)每组实验动物样本量必须达到研究目的最低样本量要求,尤应考虑死亡、淘汰、失败等情况。

关 键 词:动物伦理 实验动物 伦理委员会 动物品种 质量等级 微生物检测 样本量 审核批准 

分 类 号:G23[文化科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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