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探索先行调解的实践  被引量:1

Practice by Courts in Shenzhen to Explore Mediation in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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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胡志光[1] H Zhiguan

机构地区:[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2年第28期108-110,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践中,当事人不愿首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主要原因之一是其强制性不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最高法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即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这一作用体现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盾纠纷解决机制上,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只有通过与诉讼的衔接,才能获得更多的司法强制力,才能“挺在前面”。

关 键 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先行调解 多元化解机制 习总书记 矛盾纠纷 人民法院 职能定位 

分 类 号:D926.2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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