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教育促进法背景下学校德育工作者如何发挥协同育人作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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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红奖 

机构地区:[1]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出  处:《师道(教研)》2022年第10期24-24,共1页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家庭教育方面首次立法,是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的体现,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标准,指出了学校的权责,畅通了家校的沟通渠道,对推动家校合力、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家庭教育 协同育人 促进法 沟通渠道 学校德育工作 法律依据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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