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是司法理性的终极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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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龙宗智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审判》2023年第2期110-111,共2页China Trial

摘  要:根据裁判的使命和文书的性质,裁判文书应当进行说理。最高人民法院刘树德法官所著《裁判文书说理原论》一书,在阐明裁判文书为何要说理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裁判文书如何说理的路径、方式及具体方法,对裁判实践具有指导和参考的价值。刘树德法官托笔者作序,目的不在于对该书进行推介,而是在于对相关问题进行延展讨论。思考中,我在书架上看到了魏屹东所著的《科学表征:从结构解析到语境建构》一书,想到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的重要表征,于是形成本文命题与结构。

关 键 词:裁判文书 司法理性 结构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 科学表征 说理 重要表征 刘树德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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