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写作中的推理模式探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胡晓凡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英语世界》2022年第3期123-126,共4页The World of English

摘  要:纵观美国法学院的教育模式,不论修读法律博士(Juris Doctor,J.D.)学位还是法律硕士(Master of Law)学位,在第一年均需修读法律写作(legal writing)课程。该课程主要培养学生从事实中提炼争议问题(issue)、检索法律法规(legal research)、归纳规则(synthesize the rule),以及适用规则(rule application)的思维与能力。由于美国属于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其法律渊源不仅包括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中的成文法律法规,还包括法院判决时遵循的先例(precedents),因而,法律文书写作的准备阶段主要从判例中提炼法律规则并运用到当前案件的事实分析中。

关 键 词:成文法律 普通法系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渊源 适用规则 法律硕士 LAW 美国法学院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