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判项履行与减刑、假释关联的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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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任群 

机构地区:[1]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清风苑》2022年第9期54-57,共4页Fresh air

摘  要:刑事财产性判项的执行工作,是我国执行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刑事判决书中载明的财产性判项能否得以执行,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目的的实现。201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首次提出了“财产性判项”的概念,将其应有之义进一步拓展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义务、追缴、责令退赔、罚金和没收财产等判项,罪犯对上述判项的履行情况均应当纳入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考察范围。

关 键 词:没收财产 刑事判决书 假释 减刑 刑事裁判 财产性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责令退赔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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