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财产的执行程序分割——兼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相关条款  被引量:3

Division of Enforcement Procedure of Joint Ownership Property——Also Commenton Relevant Clauses of Civil Enforcement Law(Draft)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赵大伟[1] Zhao Dawei

机构地区:[1]吉林大学

出  处:《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3年第2期36-53,共18页Journal of Gansu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在线诉讼实证研究”(22CFX06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2022年《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规定,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在不能达成析产协议时,无需经过(代位)析产诉讼,执行法院可直接分割案涉财产确定债务人份额.执行析产面临诸如威胁实体公正、损害共有人权利和违反执行形式化原则等质疑.事实上,权利人对执行析产不服的,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救济,相对于诉讼析产,先析产后救济更有利于界定共同财产范围和财产份额,也更有利于保障共有人权利.确定共同共有财产范围和进行等额分割未违反执行形式化原则,依据出资额分割属于实质审查.为更好地规范执行权行使,平衡保障债权人与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执行立法可建构共同共有财产的界定标准、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判断标准、债务人份额的界分方法、财产分割的程序规则.

关 键 词:共同共有 执行程序 (代位)析产诉讼 执行析产 共有物分割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