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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出 处:《重庆行政》2023年第2期71-75,共5页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基 金:2019年重庆邮电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大数据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9KZD08);2022年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重庆市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研究”(项目编号:CSTB2022TFII-OIX0044);2022年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重庆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风险与预警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CQIP-R-2022-0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知识产权证券化(Intellectual Property Securitization),是指“原始权益人将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现金流通过集合组成知识产权基础资产池,通过对基础资产池的转让和信用增级,由为专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特殊目的机构发行以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现金流为背景支撑的金融产品的过程”^([1])。作为知识产权金融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知识产权证券化强调对基础资产进行重组以构建资产池,实现资产池和原始权益人其他资产的风险隔离,并对资产池进行信用增级。这种融资模式有助于挖掘那些具有市场前景的优质知识产权资产价值,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要“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金融双向开放的制度体系”。知识产权证券化已然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一匹黑马。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发行了101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总规模达246.48亿元。”^([2])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经验仍相对薄弱,真实销售的鉴定、SPV的设立等方面仍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因此,研究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化解,对于我国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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