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广告管辖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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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晓哲 

机构地区:[1]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科

出  处:《市场监督管理》2023年第8期23-24,共2页MARKET REGULATION

摘  要:市场监管执法总的管辖权原则是由《行政处罚法》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机关管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了市场监管的特质,对行政管辖进行了细化,适应了监管职能的多样性、复杂性,设定了职级管辖、委托管辖、注册管辖、违法行为地管辖、先行管辖、广告发布地管辖、移送管辖、争议管辖、协商管辖、越级管辖等多种管辖权。

关 键 词: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管辖 移送管辖 市场监督管理 管辖权 部门规章 广告发布 职级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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