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危险接受理论与同意制度之差异辨析  

An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Acceptance of Danger Theory and the Consent System of the Victim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一平 WANG Yi-ping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08

出  处:《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年第2期89-91,共3页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摘  要:被害人危险接受理论具有独立于被害人同意制度的理论价值与适用空间。在形式侧面中,危险接受中的被害人接受的对象仅限于危险本身,对于危害结果在主观上持否定态度,且危险接受理论仅适用于过失犯领域。在实质侧面中,被害人同意制度的理论根源在于宪法中的行为自由,而危险接受理论的正当化依据仅存在于刑法中的违法性判断。在司法实务中,不能运用被害人同意的理论直接处理危险接受问题。

关 键 词:被害人 危险接受理论 同意制度 

分 类 号:DF71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