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热点难点问题分析  

Analysis of Hot and Dificult ssues in Land Value Added Tax Clearing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晶[1,2] 邴毅 高继峰 

机构地区:[1]东北财经大学 [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 [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 [4]国家税务总局遵化市税务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23年第5期58-63,共6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在税收实践中,税务机关亦多采用预征制征收土地增值税,从而形成了大量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一、高度重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复杂而重要。

关 键 词:土地增值税 税务机关 办理结算 税收实践 实施细则 竣工结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 预征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