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认定诈骗类犯罪“非法占有目的”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威志 

机构地区:[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出  处:《公民与法(检察版)》2023年第5期50-51,共2页Citizen and Law

摘  要:诈骗类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最终遭受一定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具体罪名,是近年来我国多发高发类犯罪。办理诈骗类案件时,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直接关系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直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办案的难点,是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也是诈骗类案件信访申诉率长期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司法公信力。如何正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笔者从三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期有益于司法实践。

关 键 词:非法占有目的 信用卡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隐瞒真相 具体罪名 审判机关 合同诈骗罪 犯罪行为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