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验班学生期待学业导师吗?——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学业导师制”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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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蔡乐渭[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22年第2期161-184,共24页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摘  要:法学实验班学业导师制有着良好的初衷,但实施中反映不一,总体上效果不够突出,学生不尽满意。其中存在的问题,既包括制度本身的定位和内容方面的不足,也包括实施过程中未能有力推进,特别是师生之间的联系严重不足,从根本上影响了制度作用的发挥。应在明确制度定位的基础上,通过多方面途径,充实制度内容、丰富指导形式、完善激励与考核机制,推动制度的实施,促进法学教育模式改革,助力法学人才培养。

关 键 词:法学实验班 培养模式 学业导师制 改革 

分 类 号:G64[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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