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经营者使用违规燃气器具”有无监管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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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孔迪 

机构地区:[1]中国品牌与防伪执法打假协作联盟智库

出  处:《中国品牌与防伪》2023年第10期35-36,共2页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

摘  要: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多起燃气爆炸事故,各地都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中往往会以“市监部门是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名义要求市监部门直接负责或牵头组织对餐饮领域使用环节的燃气器具(气瓶、灶具、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进行检查,希望由市监部门来处罚使用假冒伪劣燃气器具的餐饮经营者,甚至市监系统内也不乏支持的声音,认为本部门法律法规体系是可以调整餐饮服务业和餐饮经营者的,但笔者仔细研究下发现可能是对相关法条的误解。

关 键 词:可燃气体探测器 燃气器具 餐饮服务业 连接软管 紧急切断阀 燃气爆炸 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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