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对文稿中科技名词的要求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本刊编辑部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2023年第6期506-506,共1页Chinese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 and Otorhinolaryngology

摘  要:1)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规范名词,查询网站:https://www.termonline.cn/index。“全称”和“简称”均可使用,减少使用“又称”,不宜使用“俗称”或“曾称”。不同机构公布的规范名词不一致时,可选择使用。同一机构对同一概念的定名在不同学科领域或专业领域不一致时,宜依论文所在学科或专业领域选择使用规范名词。尚未审定公布的科学技术名词,宜使用单义性强、贴近科学内涵或行业习惯的名词。同一篇论文使用的科技名词应保持前后一致。2)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3)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名,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例如:巴宾斯基征,可以写成Babinski征。4)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

关 键 词:外国人名 科学技术名词 科技名词 医学名词 通用名称 审定公布 中译名 单义性 

分 类 号:R76-5[医药卫生—耳鼻咽喉科] G23[医药卫生—临床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