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要诀”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吴斌 赵立臣 井立义 

机构地区:[1]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 [2]东平县接山镇人民政府 [3]东平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出  处:《农村财务会计》2023年第12期62-64,共3页

摘  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明确规定,“年终收益分配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资产,清理债权、债务,准确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必须每年一次,特别在今年年末明年年初新旧会计制度交替的关键节点,其重要性自不待言。那么,如何保证清产核资的质量与实效呢?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新旧会计制度 财务制度 收益分配 年度收入 清产核资 关键节点 债务 

分 类 号:F27[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