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房产证但合法经营的用房应予适当补偿  

House in Legitimate Operation with no Property Ownership Certificate Shall Be Given Proper Compen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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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锦鹏 Wang Jinpeng

机构地区:[1]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3年第35期85-87,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行政征收中对无证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房屋,应当综合考量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历史原因、房屋用途和经营许可等行政管理因素,确定补偿标准,不宜径行以其系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补偿。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收入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标准和方法可以参考地方政府规定。

关 键 词:适当补偿 房屋征收 生产经营性 产权登记 损失计算 违法建筑 行政征收 合法经营 

分 类 号:D925.3[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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