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基础设施项目所得税优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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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廖永红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吉州区税务局

出  处:《税收征纳》2023年第12期39-40,共2页

摘  要:最近,汛期受洪涝灾害较严重的东北、华北等部分地区陆续开展水利、电力、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修复和建设。《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关 键 词:国家重点扶持 生产经营收入 所得税优惠 纳税年度 基础设施项目 企业所得税 城市公共交通 《企业所得税法》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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