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视阈下民事不起诉契约研究  

The Provision of Non-prosecution in Civil Contrac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urce Governance of 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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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卫国[1] 谌锦华 LI Wei-guo;CHEN Jin-hua

机构地区:[1]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出  处:《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4年第1期53-64,共12页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摘  要:民事不起诉契约制度有利于缓解法院案源压力,节省公共资源,促进私人自治与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多元发展。然而,理论界担忧滥用民事不起诉契约损害弱势一方为其发展隔阂,签订民事不起诉契约后缺乏救济措施也与诉讼目的相抵牾。构建不起诉契约应先理顺其与诉权的关系、转变理念以打破思想壁垒,限定不起诉契约的适用范围以消解适用隔阂,规定订立不起诉契约后的救济路径以扫清实现障碍,还须明确民事不起诉契约内容中的主体、条件、效力等方面来增强适用性,以期推动民事不起诉契约跨越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沟壑。

关 键 词:不起诉契约 诉源治理 处分权 意思自治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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