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刑事化的成因与削减  

The Causes and Reduction of the Criminalization of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Initiated by Procuratorate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加良[1] 战仲圆 Liu Jialiang;Zhan Zhongyuan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237

出  处:《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23年第6期31-39,共9页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法理与有效运行研究”(项目编号:19BFX1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类,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公益司法保护制度在案件起诉结构、线索来源、证明标准方面刑事化特征明显。这可归因于附带起诉与单独起诉界限不清、附带起诉规则欠缺、考核标准异化以及办案路径依赖等现实因素。为保障公益诉讼案件结构合理、发挥预防功能以及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对该类案件的刑事化进行削减具有必要性。因此,应以被诉主体范围一致作为划分附带起诉与单独起诉的条件,将《民事诉讼法》作为附带起诉的基本法依据,优化考核标准,补强检察机关线索发现、调查取证能力,切实发挥公益保护的司法价值。

关 键 词:检察民事公益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刑事化 高质量发展 

分 类 号:D91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