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积极量刑协商模式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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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岳梦琪 

机构地区:[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出  处:《产业与科技论坛》2024年第6期32-35,共4页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

摘  要:量刑协商分为积极量刑协商模式和消极量刑协商模式。积极的量刑协商模式有助于实现对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司法公信力的维护和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我国目前以消极量刑协商模式占主导。积极量刑协商模式难以推广的原因有二元化的量刑协商构造的制约,值班律师缺乏辩护动力、证据开示制度缺位以及未落实审判中心主义。要构建积极量刑协商模式,就需要完善庭前会议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构建证据开示制度和落实审判中心主义。

关 键 词:认罪认罚从宽 量刑协商模式 控辩平衡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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