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民事责任衔接规定  

Article 46 Civil Liability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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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释义与适用》编写组

出  处:《中国刑事警察》2023年第4期66-72,共7页China Criminal Police

摘  要:第四十六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

关 键 词:民事责任 电信网络诈骗 刑事责任 民法典 银行业金融机构 行政责任 电信业务经营者 造成他人损害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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