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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脑科医院(胸科院区)药学部,南京市210029
出 处:《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24年第14期76-79,共4页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Rational Drug Use
摘 要:目的比较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不同给药方式治疗肺癌化疗所致骨髓抑制的临床效果,并进行成本—效果经济学分析。方法回顾性选取2020年1月—2021年6月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脑科医院(胸科院区)收治的肺癌化疗所致骨髓抑制患者113例为研究对象,根据rhG-CSF给药方式不同将患者分为A组(n=58)和B组(n=55)。2组均在化疗后次日或化疗后3~4 d内开始使用rhG-CSF,A组为皮下注射,B组为持续24 h静脉泵入,在白细胞计数(WBC)最低点恢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时停药。给药3 d后评价比较2组初步效果,治疗前后WBC,用药不良反应,并进行成本—效果分析。结果B组总有效率为81.82%,高于A组的70.69%(Z=2.436,P=0.015)。与治疗前比较,2组WBC均显著升高,且B组变化更明显(P均<0.01)。B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12.73%,低于A组的31.03%(χ^(2)=5.492,P=0.019),其中B组肌肉骨骼疼痛发生率低于A组(3.64%vs.17.24%,χ^(2)=5.505,P=0.019)。A、B组治疗方案的平均成本分别为713.80、578.91元,A组治疗方案平均成本高于B组;A、B组成本—效果比分别为10.10、7.08,以B组作为参照,A组增量成本—效果比为12.12。结论rhG-CSF静脉持续恒速泵入给药治疗肺癌化疗所致骨髓抑制的疗效高于皮下注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且成本—效果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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