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背景下区(县)级防控治理中心建设——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为例  

Construction of County-level Prevention and Control Governance Centers under the Reform of Major Departments and Police Ty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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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柴法良[1] 许源 周恩毅 

机构地区:[1]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出  处:《警察技术》2024年第3期31-33,共3页Police Technology

摘  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为解决长期困扰基层派出所的多头指挥、重复劳动等难题,以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为契机,依托技术、机制、体制的改革驱动和应用赋能,重塑县级公安机关治理职能,建立县级防控治理中心,有机整合分散在各警种的社会治理方面职能,统筹派出所基础工作任务准入、整合、派发、反馈和支援、考评、监督等工作,实现治理职能配置、制度机制、力量资源的全面优化和基层基础工作多跨部门、多跨层级、多跨场景的高效协同,推动风险精准防控、问题系统治理,为基层减负、为实战赋能。

关 键 词: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 防控治理中心 预防警务 减负增效 

分 类 号:D631.1[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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