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考量官员素养的“三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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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晓巧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廉政瞭望》2024年第11期65-65,共1页

摘  要:人类历史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都有不同的主流价值判断,中国古代各个朝代也都有符合自身需要的规章制度,譬如作为我国封建时期最后一个王朝的清朝,它在政治统治和官员素养考量上就有一个较为通行的标准。据清代《养吉斋丛录》记载: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康熙帝同意广西巡抚郝浴的请求,御书“清、慎、勤”三个大字,“颁发各省督抚”,要求封疆大吏为官从政要时刻牢记清廉、谨慎和勤奋。实际上,由中国传统语境而言,这里的“慎”除了谨慎之外,还包含了忠诚和恭敬。

关 键 词:养吉斋丛录 广西巡抚 封疆大吏 传统语境 康熙帝 主流价值 素养 规章制度 

分 类 号:G63[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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