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性研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被引量:1

On the Legality,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Literariness Research"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光芒 Zhang Guangmang

机构地区:[1]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

出  处:《当代文坛》2024年第4期27-34,共8页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新文学学术史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AZW015。

摘  要:谈论“文学性研究”的合法性问题不是剔除“非文学性研究”的问题,真正要讨论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和重构二者的动态关系。应该明确的是,“文学性研究”与“非文学性研究”并不是逻辑上同一层级的并列关系,“文学性研究”永远是第一位的,“非文学性研究”永远是第二位的。“文学性研究”从理论上应该体现为一种自由的和综合性的审美状态。我们的文学批评史充满了太多的非文学性的取向和非文学性的趣味。其一,在价值旨趣上,习惯性地认定思想价值大于审美价值;其二,在意义解读上,习惯性地认定社会意义优先于文学意义。通过反思这两种倾向可以说明回到“文学性研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通过文本细读的方式则可以说明其可行性如何。一是如何将政治化的非文学性解读,转换为文学性解读;二是通过改变思想道德上的“宏大叙事”倾向,探讨重归“文学性研究”的可行路径。

关 键 词:文学性研究 合法性 必要性 可行性 

分 类 号:I06[文学—文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