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混同用工,谁来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24年第6期10-10,共1页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摘  要:在实践中,有些实际控制人相同或股东相同的关联企业,在用工时内部组织重合、管理混乱、交叉用工,甚至出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用人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应该由谁来承担劳动用工主体的法律责任呢?一般来说,如果其中一个关联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用工主体 关联企业 劳动争议 实际控制人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关联关系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