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不良影响”条款的司法适用  

The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the“Adverse Effect”Clause in the Trademark Law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姜琨琨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华商标》2024年第5期52-56,共5页China Trademark

摘  要:要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属于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事项。适用该条款时需回归其立法本意和价值定位,秉持谨慎、谦抑的原则,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出发,对商标标志含义与公共道德、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自洽与冲突进行价值选择和判断,必要时应结合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商标使用方式、主观意图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

关 键 词:商标使用 立法本意 司法适用 《商标法》 商标注册 社会主流价值观 公共道德 谦抑 

分 类 号:D923.4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